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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通生命通道 微型消防车在行动

更新时间:2018-07-04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2833
 打通生命通道 微型消防车在行动
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,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私家车的数量也在急剧飙升,交通拥堵以及停车困难,已经成为各大城市的两大难题。因无车位私家车的随便停放,阻碍消防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。此外,大批人口涌入城市,老城区以及城中村人口密集,道路狭小,个别地区还存在缺少消防设备,或是消防设备老化的现象,一旦发生火灾,传统消防车往往不得进入,只能人工铺设长途水带,远距离灭火,严重影响救灾的及时性,一不小心,还会导致火势蔓延,小灾变大灾的情况发生。
不同于传统消防车,微型消防车配备齐全,车身小巧,可穿过狭窄的巷子与胡同,在时间内到达现场。同时,别看微型消防车小,但是“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”消防水枪、消防泵、消防锤、消防斧、消防铁锹、消防水带、消防栓扳手等消防设备,该有的都有,综合各类消息以及各厂家产品来看,微型消防车水箱大约在0.5吨左右,喷射高度可达15米,因此,在快速到达现场后,可做到基本控制火情,将火势“扼杀于摇篮之中”。
除此之外,消防部门提醒:作为“生命通道”,消防通道理应保证畅通,所谓的消防通道,一般是指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,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,消防通道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生命、财产安全,因此绝不能马虎处理。如果消防通道一旦被堵,会直接影响到火灾发生后人员的疏散,阻碍消防人员进入火场扑救火灾,所以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,禁止在消防通道内堆积物品或将通道加装铁门上锁。
根据我国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而根据第六十条,任何单位如果有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可以处以责令改正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,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;个人存在占用、堵塞、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根据《消防法》规定,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,同时明确禁止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通道。但是由于业务经费、管理、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,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,消防安全意识淡薄,加上没有权力,致使不少小区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。
小区业主作为消防的责任主体,要增强防火意识,如果占用了消防通道,建议把车钥匙和留给物业管理人员,万一出现火情,可及时将车辆移开,确保消防通道畅通。物业企业作为小区的日常管理者,平时要加强小区内的车辆管理,尽量避免车辆滞留消防通道上。对于不听物业劝阻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人,物业和其他业主可以122举报。消防通道属于禁停区域,相关部门可以进入小区对乱停车进行劝导或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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